海南新规:住房公积金可支付物业费

春秋直播体育 2026-07-05 01:10:14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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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海口7月4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3日晚发布通知,自7月6日起,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

  此举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推动向支持房子全生命周期、全住房场景延伸,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

  通知明确,该业务提取条件为,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物业费后缴存人家庭账户余额之和足够偿还3个月贷款的),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在海南省内的任意一套自住住房(不含自建房以及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物业费。

  在提取额度上,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其家庭每年合计提取额度计算公式为:提取额度=房屋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物业费收费标准(元/㎡.月)×12(月)。

  其中,物业收费低于2元/㎡的,统一按2元/㎡(含公摊水电费等,下同)核定;物业收费在2元/㎡-4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系统核查到的该小区实际收费标准核定;物业收费高于4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按4元/㎡核定。缴存人家庭每年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万元。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能获取房产、身份、婚姻信息的,实行零材料办理;未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房产信息的不能办理;未能通过联网数据共享获取身份和婚姻信息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材料办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缴存人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违规提取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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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针对一些地方和单位公款吃喝、“舌尖上的浪费”不时反弹,贪图享受、讲究排场陋习不改等现象,要及时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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